噬罪人

法院以外的人生,才是我們一生都要面對的課題

圖片取自博客來


作者序

法院以外的人生,才是我們一生都要面對的課題

  在從事律師工作的生涯中,最令我感動的事情,往往不是勝訴,而是訴訟以外的人性。

  「律師」這個行業,在我的想法中,經常要扮演噬罪人(Die Seele des Bösen)的角色,不是「飾」罪,也不是「拭」罪,而是「噬」罪。從事這個行業的人,必須將當事人的痛苦與罪惡,具體轉化或適用於世俗的法律之中,協助法院使每個人可以適得其分。所謂的「適得其分」,就是讓人世間的秩序恢復應有的道理,而不是勝訴或敗訴。法院裡的正義,許多時候反而不是公平,畢竟法官不是全知全能,是以律師就必須要扮演法官的手腳,讓兩造的當事人可以取得平衡點。這個平衡點,不是為求勝訴不擇手段,而是恢復失衡的人性,畢竟法院以外的人生,才是我們一生都要面對的課題。

  這本書的二十五個小故事,就是在討論人性的問題,其實法律只是附帶的議題而已,這也是為何我把這本書取名為《噬罪人》的原因。所謂的「噬罪人」,是在古老的基督教中擔任特殊職位的神官,他們通過在教堂外舉行某種儀式,赦免那些已經死去的人,洗去他們未懺悔的罪過,允許死去的人不因犯過邪惡而受到懲罰,而噬罪人往往會為了赦免某人的罪過,在必要時犧牲其他人。

  律師,乍看之下,確實如此,這些人必須擔任世俗中「洗罪」的功能,在訴訟中必須犧牲對造,取得勝訴,因而洗刷自己當事人的罪,或是澄清自己的立場。然而,在執業生涯中,隨著自己心智年齡不斷成長,人事經歷日漸豐富,發現在所有的訴訟中,我們應該瞭解的問題,其實不是法律,而是人性。當我們可以洞察人性的軟弱與自由的可能性,我們才能體會身為人的主體性與珍貴性。因此,透過這些故事,我想跟大家分享的觀念,其實不是法律,而是人性。

  《噬罪人》所說的故事,都與法律有關,但更多的情節都在人性的觀照。希望大家可以喜歡這些故事,這些故事都是可能發生在你我之間。透過這些不同的小故事,大家更能瞭解人性的光明與黑暗面,明白自己的軟弱與克服軟弱、達到內在自由的可能性。

  法律,不能解決一切,人性才是解答。所以,我談的不是法律,而是人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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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,我一直以為這本是翻譯小說,這些年翻譯小說當道,而書名是很西化的詞,所以我一直誤會他是翻譯書,所以,在書局挑書時會很自動跳過。

年輕時,讀哈利波特之類的奇幻小說,可以很輕鬆的消化,而近幾年,年紀大了,似乎對於年輕人的食物消化不了了,所以只能對這類的書敬而遠之。

最近,因為一些議題的討論,無意間看見了呂秋遠律師的FB,開始追蹤後,才發現這本書的作者就是呂律師啊。

一直以來,很喜歡看些法律相關的書,總是覺得民法才應該列入必修課程,法律教育要從小做紮根,唯有瞭解本是治安問題的解決之道。而這本書很符合我的需求,雖說都是很血淚的案例,但是都很像是身邊平時就會發生的事。

 

【一體兩面】

書中有個故事主人是位男體育老師,因為某種原因被女學生陷害成[意圖性侵犯],工作沒了、快追到手的女朋友沒了、成天面對的是輿論與司法問題。

回想現在的媒體是很濫情與濫報的,捕風捉影再加上名嘴說的像身歷其境般,真的是一個人的生死似乎是法官與媒體在決定了。

但,那真的是真相嗎?有多少被媒體批鬥後毁了一生的人,是像這位體育老師還可以為自己找到真相,雖然那真相也換不回他當年的意氣風發。

 

【法律之前,真的人人平等嗎?】

這個問題應該是很多另一半有外遇的人想問的吧!

是說通姦除罪化在推動實施中,但在未修法之前,與婚姻關係外的第三者發生關係時,在證據俱全的情況下,原配是可以提告的。

證據俱全,簡單四個字,可能是婚姻關係中不被見待的那一方心中的痛,舉證之困難,都可以直接除罪化就好了。

然而,真的捉姦在床時,只要怒氣上湧打了小三或是小王,那問題就來了。

通姦罪的罰責比傷害罪來得小多了。只要小三或是小王去驗傷提告,那倒楣的依舊是原配。

真的公平嗎?

遇到這種事的原配,請發揮大智慧,千萬別動手打人或是傷害人,要整人的方法多的是,不帶血最好。

 

【誰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】

因為算命一句剋父,讓她從小就沒有了爸媽。幸好有姑姑疼著。

家境富裕,但她一點也沒享受到,父母的愛全給了兄弟姐妹,獨缺她。

二十年後,父親一時的愧疚贈與了她一棟房子,但事後後悔了。想要討回。

在法官面前把她形容成天地不容的不孝女,只為了討回那間房子

沒有親情的二十年後,還要面對變成魔鬼的家人。

人,生下來就沒有公平這件事。

 

書的每篇都很精彩,有無奈、有淚、、有醒思.

人生的路很長,該懂的法律還是要懂。

若覺得直接唸民法太累,那麼看看這本書吧,因為除了法律,還有更重要的就是人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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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綺北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